但是任何事情似乎都是有得也有失,俺失去的说不上是不是个好东西。自从那次喝高之后,我就再也不能喝酒了。每喝必定会出现酒精过敏的现象,轻的时候是后脑勺痒痒,重的时候是全身起红斑,更甚者是会连续的发抖说胡话。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我们全家在一起干杯,我就小小的喝了一口香槟酒,大概过了五分钟,先是脸极度发烫,随着后脑勺就开始痒痒了,然后全身都痒痒... 1号起床一看,全身都是一块块的红斑,TMD痒死了,恨不得生出八只爪子出来抓痒。
我想起张贤亮的文章中的一段:字典中说,‘痒’是轻微的痛,可是真正痒过的人才知道,‘痒’是一种最剧烈的痛。
酒精真是个害人的东西,我现在看到这两个字都觉得我的痒痒呀,而且都是痒在背上抓不到的地方,太惨烈了!!!Simon同志又本着革命伴侣的深厚感情,严重的警告俺和俺身边的人:再也别给这个家伙喝酒了。
